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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其實不是在意那筆錢。」 當事人在二審委任我時,語氣很平靜。
「鄭律師,我知道現在孩子主要跟她生活,但我不想退出孩子的人生。」 這是這件案件中,相對人一開始對我說的話。
「鄭律師,我沒有對孩子施暴,為什麼會被聲請保護令?」 當事人來諮詢時,語氣裡更多的是慌亂與擔心。
「鄭律師,我不想再讓孩子在衝突裡長大,我只希望孩子好。」 這句話,是當事人一開始就說得很清楚的。 在離婚之後,雙方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與照顧方式產生歧見。溝通越來越困難,誤解越來越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