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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過世後,留下老家和幾筆土地。大哥住在老家,二姊想把土地賣掉,弟弟則認為祖產不可以動。大家每次談到最後,不是有人翻舊帳,就是有人說:「我不同意,看誰能把我怎麼樣。」
蔡小姐和張小姐是多年好友,兩人各出一半價金買下一間房子,也一起繳房貸、一起居住。後來蔡小姐因工作搬到外縣市,張小姐仍住在房屋內,甚至讓母親一起搬進來。幾年後兩人關係生變,蔡小姐認為:「房子一半是我的,為什麼現在只有妳們母女在住?」於是要求張小姐與母親搬走,並給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。
父母留下三層樓的房屋,哥哥住一樓、弟弟住二樓,三樓堆放共同物品。十多年來,水電費各自負擔,彼此也沒有發生爭執。後來弟弟把持分賣給第三人,新共有人要求進入一樓使用,哥哥才說:「我們家早就講好一人一層,怎麼可以反悔?」
一筆土地由五位兄弟姊妹共有,有人想自己蓋房子,有人想賣,有人不回訊息,還有一位長年住在國外。每次討論都停在「等大家都有空再說」,結果一拖就是十幾年。
同一筆土地,大哥主張照現在的圍牆縱向切割,因為每一份都能碰到道路;弟弟則要求橫向切割,認為自己長年使用後半部。兩個方案在紙上看起來都很平均,但弟弟的方案會讓其中一塊土地只能經過別人的土地才能通行。
三位共有人共有100坪土地,甲持分1/2、乙與丙各1/4。甲、乙都想保留土地,丙則年紀大了,只想拿回現金。大家同意方向,卻卡在最後一個問題:丙的1/4到底值多少?甲說照公告土地現值,丙則拿附近成交行情主張應該多一倍。
兄弟兩人各持有老家1/2。哥哥一家長期住在裡面,希望繼續保留;弟弟在外地置產,想把自己的持分換成現金。哥哥買不起弟弟的持分,弟弟也找不到願意只買1/2持分的人。弟弟問:「這樣是不是只能請法院把整間房子拍賣?」
六位兄弟姊妹共有一筆土地,其中四人已經找到建商,打算把整筆土地出售;另外兩人認為價格太低,堅持不簽名。四人說:「我們人數和持分都過半,就可以直接賣。」兩人則認為:「土地有我的名字,沒有我簽名,任何人都不能動。」
父親過世後,兄弟兩人各取得祖產土地1/2持分。弟弟長年住在老家,還在空地上搭建倉庫、車棚與增建物。哥哥多年沒有處理,後來想分割土地時才發現,弟弟主張:「我住這麼久,你以前也沒有反對,當然就是同意我使用。」
租賃-回復原狀之程度與義務
這篇文章,律師就是想告訴各位,在面臨是否結婚前,除了情感面的考慮外,你們應該知道的其他法律知識 1. 未婚生子是否一定要結婚? 2. 如果小杰和白白走不下去,決定分手,寶寶